利市惠民的重大举——论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宁波广播在线   4月14日 15:01
 


    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六大联动”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平安宁波”,深入开展“解难创优”,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全面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它标示一个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普遍较高。很显然,这是一座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一张城市最响亮的“名片”。当前,各城市之间竞争日趋激烈,竞争领域由原来的经济实力、区位优势,扩展到文明环境、市民素质,并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等方面延伸。宁波要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有力的契机。这有助于我们知不足、明方向,致力于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优化人居环境、创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进而树立宁波新形象,打出城市新品牌,争创发展新优势。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体现了服务群众、为了群众的原则。这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设置七大块、122项内容,重点是考察城市发展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注重城市硬件和软件建设。每一项要求具体、指标过硬,都与市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不少与我市正在开展的“解难创优”工作相契合。比如在出行上,要求人均道路面积大于8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汽车大于12台,才是A级(最好);在就医上,要求每5万居民拥有一个卫生服务中心(站),有95%以上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等;还有对窗口行业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到位等大量的实地考察。可见,通过创建活动,能促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以民生为重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推动“解难创优”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市民创造出更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是开展自我教育、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当前,一些市民中乱穿马路、乱丢垃圾、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对此,许多市民呼声强烈。通过创建活动,有助于改变这些陋习,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整洁,环境更优美,家园更温馨。
    前不久组织的一次问卷调查显示,群众认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很有必要和有必要的占95.7%,认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给市民带来好处的占90.9%,充分说明这一举措既是发展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我们一定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向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目标全力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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