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8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高速交警开展超速整治行动,当天就查获超速车辆58辆。 据了解,5月8日上午高速交警在同三高速公路北仑出口处,抓获超速车辆58辆。其中车速最高的为台州籍驾驶员毛某驾驶的浙B/8G921号小客车,速度达172公里/小时。由于高速公路北仑路段为限速110公里/小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毛某驾车已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之外,警方还对另57辆超速50%以下的交通违法车辆,当场给予了20~200元不等的罚款,并记3分。 据了解,浙江省内高速公路除隧道、长下坡和依山傍水等特殊路段,车速有特殊规定外,一般都是限速110公里/小时。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上高速公路行驶请注意限速标志,按规定行驶。此次查超整治活动将长时间、大规模地持续下去。除对高速公路出口现场查处外,警方还将以邮寄交通违法通知书等方法,对超速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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