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曝光
天元镇一配件企业破坏耕地、泗洲头村一合作社破坏农田、 古林仲一村合作社非法占地、
西店原周戴村非法转让土地和慈城五湖村合作社非法采矿

违法建房
(记者王甬平)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五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分别是天元镇一配件企业破坏耕地、泗洲头村一合作社破坏农田、 古林仲一村合作社非法占地、西店原周戴村非法转让土地和慈城五湖村合作社非法采矿。
慈溪市天元镇佰根纺织器材配件厂,非法以每亩5--8万元的价格陆续从潭南村部分村民手中购得20余亩土地,并擅自于2005年6月、12月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填铺塘渣、建造厂房,致使22.98亩集体土地(耕地21.57亩,其他农用地1.41亩)遭受严重破坏。2005年6月接到举报后,当地国土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和制止,但该企业不仅不听劝阻,并又于2005年12月又继续非法动工建造厂房,其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当地国土部门依法将违法责任人、天元镇佰根纺织器材配件厂业主卢某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象山县泗洲头镇泗洲头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2006年11月非法占用该村南岙自然村10.37亩基本农田,填铺塘渣,用于厂房建设。2006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及时制止,并依法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构筑物,罚款17.28万元的处罚。目前该案直接责任人蒋某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非法建房
鄞州区古林镇仲一村在2006年10月占用仲一村44.7亩耕地,建成16234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卫生所和住宅等。仲一村未批先建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4月,当地国土部门对该经济合作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44.7亩土地,并恢复其耕种条件,罚款59.6万元的处罚。同时,依法将该案主要责任人古林镇仲一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法人代表闻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宁海县西店镇原周戴村在两村合并村调整前后,擅自与宁海县华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海县力拓文具有限公司、西店镇原东周村以及本村村民戴某等企业、集体和个人达成用地意向,并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间,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原周戴村和望海村的名义分别与上述企业、集体和个人签订土地转让、调换协议,将本村29.12亩耕地非法转让,用于厂房、道路和沼气池等非农设施建设,从中非法获利101.94万元。该村非法转让土地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情节严重,当地国土部门已将该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江北区慈城镇五湖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在五湖村果园地上采挖粘土出售,致使园地的种植条件遭受严重破坏。经有关部门测算和认证,共计采挖粘土7.5万吨,违法所得22.5万元。该村无证开采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责令停止违法开采,恢复果园的原种植条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9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