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委及市委宣传部关于宏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的要求,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宁波人民广播电台、宁波电视台,中国宁波网联合制定以下自律公约:
一、坚持党性原则,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工作。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宏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
二、牢记党的宗旨,努力服务群众。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增强受众意识,为受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政策服务和有效信息。把体现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搞好服务,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实公正。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正确把握社会主流,反映生活本质,真实而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把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同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结合起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注重社会宣传效果。
四、宏扬职业精神,树立良好作风。维护新闻事业的崇高声誉,敬业奉献,守土有责,反对一切亵渎新闻事业的行为;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反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反对见利忘义、有偿新闻;在同行里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反对狭隘偏见、恶性竞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要求,严守法纪,严格纪律,反对滥用职权、违规违纪。发扬敬业的作风、实事求是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清正廉洁的作风、严谨细致的作风、勇于创新的作风。
五、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不刊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报道和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报道。不刊播各种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不编发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不蓄意炒作渲染诱发情绪、激化矛盾、影响工作的事件。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坚决抵制低级庸俗之风。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误导受众的广告。不利用采访报道之便,谋取任何私利。不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进行采访报道,不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不在新闻报道和涉外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尊严和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六、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问题。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认真地进行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中国宁波网举报电话:87685022
87682327;宁波人民广播电台举报电话:56112017;宁波电视台举报电话:8746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