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反映:孩子在姜山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办的外来打工大本学校读书,学校在周六、日开了学习班,交了100元钱,说是培训费和工本费,但是现在又收了钱,而且也没有发票,问这个钱是不是该收?
教育局:对于这个问题教育局相当重视,专门派人到学校了解了情况,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学校在双休日开设的兴趣班是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而且也是坚持了自愿的原则,在办班的时候学校的收费进行了审批,当时批准的收费金额是180元,学校收取的是100元,属于资料费和工本费。但是,随后学校又向学生推荐了一本英语辅导书,价格5.8元,共有60名学生购买,教育局认为学校在已经收取了资料费的前提下再次收取书本费,属于违规收费,责令学校立即退还多收的款项,校长表示将立即将多收的348元退还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