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甬平
美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美的本质是自由创造的形象的生动体现,是主体与客体、自由与必然的辩证统一,是社会生活中被肯定的形象。“在活生生的现实里有很多美的事物,或者更确切地说,一切美的事物只能包括在活生生的现实里”。①艺术是美的集中体现,但美并不仅仅存在于艺术之宫、象牙之塔,而是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新闻活动作为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新闻作品作为对社会生活直接的反映,因而其表现形式中必然也存在着审美情感的体现。
(一) 新闻审美倾向与社会审美风尚
美的存在形态主要有三种: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是指生活中的美。它不仅根源于实践,而且本身就是实践的最直接的表现。社会美作为生活形象,包括人物、事件、场景以及人的劳动产品等等,它常常集中体现在那些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先进人物身上,而这一切正是新闻真实美之所在,也就是新闻审美的关注点。
为了真实地再观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作家可以而且应该进行艺术虚构。这是因为,文艺创作虽然是从个别现实出发探索一般,但这个一般已具有普遍意义,已不是那个现实本身,而是艺术家所创造出来的“第二个自然(现实)”。
但是我们要求每一篇新闻报道的内容必须是真人真事,是记者在事实(事件)发生之后,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进行报道,而绝不允许先于事实而按照主观臆想去描写。新闻对真的要求,比艺术更细致、更具体。它严格要求每个细节都必须完全真实,不能对客观现实美进行丝毫的拔高、虚构和合理想象,因而它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一一“第一自然(现实)”。
因此,新闻审美和艺术审美虽然都追求“真”,都受到美的客观性的制约,现实生活的真,是两者的共同起源和归宿,但新闻是根据现实来报道现实,是客观现实美的直接反映,而艺术则是根据希望来创造现实,是客观现实美的间接反映。因而新闻反映的客观现实需要比艺术反映的现实更真实、更淮确,也更直接。新闻审美也就必须有自己特定的要求。
新闻审美理解包含三个层次。首先是表象理解。表象理解就是对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的初始感知,清楚知道事件组成的多个“W”,同时对事件产生概念;第二层是表象理解的深入——选择理解。这时的理解主要是对事件内容的解读,同时对表现主体做出判断,考虑的是主体代表性问题;接下来更深层的理解就是表现理解。它包含了对主体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实质的相互关联以及审美情感、审美想象的呈现。也就是记者最后选择怎样表现该新闻,是新闻最终的效果体现。
在信息社会的当今,无论是日常生活享受的最初动机,还是对于具体生活方式、生活目标和生活过程的理解、把握,人们已无法摆脱大众传媒对受众有意识的调控,社会审美风尚的每一时期发展势态,密切地体现在与文化传播之间的直接关联。可以说,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审美风尚的巨大变化,是中国传媒自身发展中功能细分后的结果(如广播、电视、报刊中各种具有专业功能的台、频道和专业栏目的出现)。电视中“购物指南”、“健康生活向导”、“时尚消费”;广播电台的“流行音乐排行榜”;报刊上的“时尚精品”、“房、车、游经典”等等,不仅通过传播各式各样的生活信息,不断地改变着人们对生活内容和消费方式的改变,而且媒体上这些色彩斑斓、充满诱惑力的内容,已使人们从被吸引眼球到无力自拔于其“包围圈”中,只能欣然悦然地顺着媒体的引导,满怀憧憬地跟随着寻找“新生活”的幸福感觉。
(二) 新闻审美与新闻审“丑”
新闻媒体是美育的阵地,理应追求高品位,弘扬主旋律,通过大力传播现实变动中的崇高美,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影响、引导受众的审美活动向健康发展,引起社会共鸣,激励他们“按美的规律”去开拓进取。可以说,倡导崇高,抨击低俗,应始终是新闻媒体必须担负起的社会责任的体现。
生活中丰富多彩、不断变化的事实在具有新闻价值的同时,也具有审美价值的附丽。完整的、成功的新闻活动,要求新闻记者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要积极捕捉和展示事实的新闻价值,还要积极捕捉和展示其所附丽的审美价值。这样,新闻采访中不仅要有新闻敏感而且还必须要有健康的、富有激情的审美感受相伴随。
但是在现代传媒商业化竞争日益激烈的压力下,传媒的价值取向正受到强烈地冲击,新闻审美中的恶俗化倾向,使得新闻审美有时蜕变为媚俗审丑的状态,一些所谓的“热点”“看点”实为泯灭社会良知、消解公共伦理的危害。
下面从近年来媒体在审美倾向中出现的偏差现象,略举一二:
(1)崇尚拜金主义,用赞赏的笔调连篇累牍宣传一些歌星、影星或大款们一掷千金的挥霍。如“耗资上千万圈豪宅挖泳池作爱巢”、“欲倾巨资解决夫婿私生子问题”、“四百万佩饰出席某电影节”等等,向受众大肆宣扬金钱主义和享乐主义,这种新闻在引起街谈巷议的同时,也误导了受众关注社会焦点的目光。
(2)不顾后果和影响,不惜篇幅地描写血腥暴力事件和离奇的作案过程。在许多媒体上,抢劫、凶杀、强奸、绑架等案件充斥版面和节目中,对一些施暴和作案细节甚至配以醒目的标题和图片(像),令人产生强大的恐惧和不安全感,对受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影响极坏。有调查表明,近年来不少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效法了媒体上有关案件报道中的内容。
(3)为迎合不良口味,以展现低俗的女性形象为卖点。如一家在全国颇有影响的电视台,竟让女主持慵懒地躺在沙发上,高跷起双腿搁在椅背,并配以类似呻吟的音乐与昏暗的镜头播报气象节目,这种标榜为“养眼怡情”的创新,其实是十足的低级趣味。
此外还有各种媚俗的“性史”、“情史”等“隐私”大曝光、“猎奇”现象大炒作;矫揉造作的“调侃”大行其道等等。这些做法不仅败坏了媒体声誉,使党的新闻事业受损,而且对受众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由于价值观的蜕变所引起的“新闻审丑”现象如不及时遏制,势必使“新闻审美”偏离方向,使方兴未艾的中国媒体健康成长受到极大伤害。
毛泽东同志说:“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②丑作为一种背景,可以用来增强美的光辉。新闻若是反映了现实中某些阴暗面和事,是为了通过揭露丑、抨击丑,引起社会对丑的鄙视和愤慨,唤起人民群众奋起与丑作斗争的精神和行动,使美的东西更加发扬光大,而决不是为了引导人们去津津乐道于非社会主流的个别不美甚至丑陋的现象中。
(三)新闻审美心理与新闻审美创造
美既不是一种状态,也非一种特定的对象,它是人对某一事物特征的判断、评价后所赋予的特殊的形式意义,是人所体察到的某些感受和情感的表达,而不是事务本身所固有。
高尔基说:“照天性来讲,人都是艺术家,他无论在什么地方,总是希望把‘美’带到他的生活中去。”自然美会激起人们的美感,而人们的辛勤劳作、崇高或质朴的道德理想的体现、富有创造性的开发开拓精神的客观再现,则反映着更加令人激动和振奋的品格心灵的美、行为活动的美、社会环境的美等等。
新闻创作一方面是新闻观察(对客观事物的采撷);另一方面就是审美观察(对新闻事件的有选择性),两者之间相互依存。当对一个新闻事件进行新闻观察时,同时所产生的审美情感就会同时作用于新闻观察中,所以新闻观察实际上是对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作判断鉴别后所产生的审美心理的效应。
新闻审美直接影响着新闻工作者对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的指向性和选择性,是新闻工作者的思维意识高度集中于某一能对其自身与受众的审美心理产生重要影响的新闻事实,对其具有代表普遍意义的事件进行有选择、有指向的报道。
由于新闻审美存在着选择性和指向性,因而,即便对同一事件,不同的观察者也会产生不同的选择和指向结果。新闻工作者是报告时代进步信息的战士,应该具有纵论时代风云的才智和善于驾驭新闻武器、引导社会舆论的能量;应该在报道中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对受众负责。“文如其人”,只有具有明朗、健康、高尚、乐观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的新闻记者,才能真实、能动地以其作品反映客观事实的真实美。
我们说抓“新闻热点”,其实就是报道人们普遍关心的热门问题的焦点。什么样的新闻是该抓的“热点”?该怎么抓?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与其说是新闻记者工作水平的体现,不如说首先决定于一个新闻记者审美心理的高下。
对于“热点”的定义,必须立足于新闻所表现的审美心理是否“崇高”?在当前审美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社会里,由于不同的人受各自所处群体的属性、利益的影响,不同的思想、情感和意志都制约着他们的行为动机、目地和手段,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但是,不管社会如何变化,我们党的新闻事业传播,在变动的现实中所不能改变的原则依然是:反映人民创造历史、推动社会前进的崇高美。我们的新闻不仅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符号(正确反映出政治形势的推移、经济状况的变动、科学文化的进步等),同时也是唤起受众掀起情感波澜,引导受众审美取向,将受众思维导向一种高层次、高境界、高价值观的号角。
注:
①《别林斯基论文学》第7页,新文艺出版社,1958年版。
②《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90页。
③《高尔基论文选》蒂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
(本文发表于《中国广播》2005年5月)